在数论中,若一个正整数除了本身外之所有正因数之和比此数自身大,则称此数为过剩数。(又称作丰数或盈数)。
例如12除了本身外之所有正因数有 1,2,3,4,6,而,,所以12可称为过剩数。
更为严格地说,过剩数是指使得函数 σ(n) > 2n的正整数,其中指的是因数和函数,即n的所有正因数(包括n)之和。σ(n) − 2n称作n的盈度。
用上例12的正因数有 1,2,3,4,6,12,而,,所以12可称为过剩数。
最小的一些过剩数是: 12, 18, 20, 24, 30, 36, 40, 42, 48, 54, 56, 60, 66, 70, 72, 78, 80, 84, 88, 90, 96, 100, 102, … A005101
以上列出的过剩数都是偶数。最小的奇过剩数是945。1998年Marc Deléglise 证明了过剩数在自然数中的自然密度介于0.2474 与0.2480之间。
奇过剩数和偶过剩数都有无穷多个,因为每个完全数和过剩数的倍数(不包括它们自身)都是过剩数。甚至,每个大于20161的数都可以写成两个过剩数之和。许多过剩数一部分真因数的和等于过剩数自身,这样的过剩数也是半完全数,一个不是半完美数的过剩数叫做奇异数;盈度为1的过剩数叫做准完全数。
与过剩数相关的概念是完全数(σ(n) = 2n)和亏数(σ(n) < 2n)。最早将自然数分为过剩数、完美数和亏数的是Nicomachus所著的Introductio Arithmetica (公元前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