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春酒坊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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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四川省绵竹市 | ||||
分类 | 古遗址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6-184 | ||||
登录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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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酒坊遗址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02年12月27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006年5月25日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川府发〔2002〕23号). 维基文库. 2002-12-27 (中文).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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