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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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瑊(16世纪—1640年代),洪崖河南归德府商丘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余瑊是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的进士,获授中书舍人天启年间上疏清除恶吏、严禁请托,触怒魏忠贤,命他以御史职务巡按云南水西、东乌。当时两地偏远,普名声沙定洲等人曾趁机叛乱,而黔国公沐启元亦专横不法,他从剑关走捷径西行,速递檄文到水西、东乌劝告土著归顺,并召集沙、普二姓族人调停夙怨。沐启元凶恶奸诈,运来黄金作贿赂遭拒绝,因此沐启元叠石建立机关,打算杀害他,可是他在预感驱使下急速行进,机关只杀死轿夫[1]

余瑊回到朝廷后改任巡守边境,将领都感到害怕,他说:“我不接受黔国公的屈辱。”将领故此接受他的节制。之后他转任南京兵部尚书,数次上书策略,未获回应,于是弃官移居福州隆武帝继位,起用他为南京吏部尚书,很快被清朝召至北京;他称病请求退休,以兵部尚书予告后去世[2]

引用

  1.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余瑊,字洪崖,商丘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天启中,上言清狐鼠、严请托。魏忠贤怒,思中之,乃命以御史巡按云南。时水西、东乌交畔道梗,又沙、普土司构难,日寻干戈,而黔国公尤跋扈不法。瑊自剑关渡泸,间道西行。飞檄水西、东乌,谕以威德,酋皆束戈听命。召沙、普,平其夙怨。惟黔国公黠桀,辇金赂戚,赃不受。乃叠石为坊,伏机于下,将杀瑊。瑊过心动,疾驱获免,机发石下,舆人死焉。
  2.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回朝,改巡九边,诸将皆股弁,曰:“是不受黔国屈者也。”咸俯首受约束。累迁南京兵部尚书,数陈方略,不报。遂投劾归,徙居福州。绍宗立,起南京吏部尚书。清召至北京,引疾乞归,以兵部尚书予告卒。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仇维祯
南京兵部尚书
1640年-1642年
继任:
熊明遇
前任:
张捷
南明南京吏部尚书
1645年-1646年
不再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