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陳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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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陳列所是1914年至1948年在北京故宮外朝部分區域建立的中國第一家國立博物館,長期作為國家博物館發揮作用,也是中國第一家宮廷博物館、中國第一家藝術博物館,開創了中國國立博物館的多項「第一」 [1]

背景

清朝戊戌變法後,西方近代博物館思想傳入中國。中國不少人士及團體都提出了仿效外國開設博物館的建議,部分歐洲傳教士也在中國部分城市陸續創辦了博物館性質的機構[1]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張謇《上南皮相國請京師建設帝室博覽館議》主張仿照日本帝室博覽館之制,「奏請皇太后、皇上頌賜內府所藏」,「諭令京內外大小臣工及世祿之家、嗜古之士進其所藏」,在京師設帝室博覽館,且「可漸推行於各行省」,但此議未獲清朝皇室採納[1]

民國二年(1913年)張謇又提出:「自都燕,迄於,所謂三海、三殿、三所者,或沿舊制,或擴新規,宮苑森嚴,私於皇室。今國體變更,勢須開放……則所謂為地興事者,非改為博物苑、圖書館不可」,並建議「博物院宜北海。至圖書館,則昔之內閣國史館文華殿太和殿武英殿方略館,甍宇相望,地位橫通足設,以茲清切之區,為圖書之府」[1]

曾任清朝內務府盛京行宮總管的金梁宣統二年(1910年)上折,「請查盛京大內尊藏寶物,即擬設博覽館」[1]

中華民國成立後,金梁先後至少三次向遜帝溥儀提議設博覽館,例如1921年「臣復創設館之議,時與東西博古專家往還討論,皆極讚許,並允助成,尤應提前速辦,此保護宮廷之大略也。」金梁這時建議的出發點是保護遜清皇室財產,以圖復辟,他在1924年給溥儀連續上的兩道密折中對此詳加說明[1]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政府隨即將保護文物、成立博物館提上日程。辛亥革命前後,政局及社會動盪,中國各地盜挖古墓、盜賣文物現象日盛,且許多日本和歐美古玩商「環我國門,搜求古物」,大批中國文物流失海外。「前清內府,昔日所藏縟矣。一散於庚申,再散於庚子,永淪異域,至可唏也。茲所存者,僅奉天清宮熱河避暑山莊而已。」[1]

民國元年(1912年)5月23日公佈的《國務院官制修正草案》,在國務總理以下各部總長中,內務總長僅次於外交總長位居第二位,同時公佈的《內務部官制草案》第十條第六款規定:內務部禮俗司職掌「關於保存古物事項」[1]

民國元年(1912年)10月1日《內務部為籌設古物保存所致大總統呈》:「查古物應歸博物館保存,以符名實。但博物館尚未成立以先,所有古物,任其堆置,不免有散失之虞。擬請照司所擬,於京師設立古物保存所一處,另擬詳章,派員經理。至各省設立分所之處,應從緩議。」[1]

民國元年(1912年)7月,教育部已在國子監成立國立歷史博物館籌備處,但直到1926年才正式開館。而同期籌建的古物陳列所僅用一年便迅速建成開放,這主要受兩件事推動,一是民國二年(1913年)7月至民國三年(1914年)1月間的「盜賣熱河避暑山莊前清古物案」,二是民國三年(1914年)社會各界反覆辟鬥爭[1]

1913年7月熱河都統熊希齡調任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後,北京上海天津承德等地古玩市場出現大批來自承德避暑山莊的古物,自稱熱河都統熊希齡的差役劉鼎卿、管賬楊姓、幕府狄姓等對外聲稱「熱河清皇室寶器,一半歸民國,一半歸皇室,現在歸彼出賣」,「此項賣價為在熱河開辦石油礦之用」,「熱河宮內出來物品不少,系歸官賣,好者運京,次者就地出售」等等,一時間承德避暑山莊文物買賣成為熱門生意,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在輿論壓力下,國務總理兼財政總長熊希齡奉大總統袁世凱令,派政治會議委員許世英查辦。案發後,「在熱河承德縣羈押者十七人,在京師警察廳羈押者九人」,其中多是北京、承德古玩店的老闆及夥計。案犯供詞中牽扯到熊希齡本人,「京中本行人亦傳說熊都統回京帶來貨物八十箱,賣銀三十萬兩」。熊希齡乃致信袁世凱,要求把羈押在承德的案犯解到北京備質,但許世英暗中致信當地官員「令勿誅求」。最後以在北京等地追回被盜漆木器、玉器、織繡品、瓷器等229件結案,熊希齡隨即卸任改任參政院參政。美國人福開森後來回憶,「此殿(註:指武英殿)陳列之書畫,系自熱河、奉天兩行宮運來,時在民國二三年間,董其事者為熱河都統熊君秉三,及內務部總長朱君桂莘二人。」此案促使社會各界推動政府與遜清皇室協商,將承德避暑山莊及瀋陽故宮文物「由民國政府備價收歸國有」,運到北京保存和展出[1]

1913年10月,內務部派楊乃賡等人會同遜清皇室內務府人員到承德,在熱河都統薑桂題幫助下,先設起運陳設處,將熱河行宮及各園林陳設品集中,經灤河水路運抵灤州,轉火車運北京。1913年11月18日到1914年10月28日分七次將1949箱又1877件共計119500多件陳設、家具、玉器、銅器、書畫、書籍、鐘錶、氈毯及其他雜物(其中包括43隻活鹿)運至北京[1]

民國三年(1914年)1月,內務部派治格等人會同內務府人員到瀋陽,在奉天都督張錫鑾幫助下,自1月23日到3月24日分六次將1201箱共114600多件瓷器、銅器、書籍、書畫、珠寶、文房用品等運至北京。因已有承德運送經驗,且專門帶北京奇寶齋古玩鋪10名工人前往包裝古物,故此行順利[1]

經中華民國政府與遜清皇室雙方「約同古玩商家逐件審定,折中估價」,奉天、熱河兩地運京文物共值3511476元(銀元,下同),「當未付價之前,這些古物暫作皇室出借民國之用」[1]

中華民國成立後,按照《清室優待條件》第三款:「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1913年初,袁世凱請隆裕太后遵照第三款規定,請清室由紫禁城移居頤和園。遜清皇室以頤和園圍牆太矮不安全為由拖延移居,袁世凱乃下令將頤和園圍牆加高數尺。但到「民國二年的新年,氣氛開始有了變化」,中華民國政府派代表向遜帝溥儀拜年。「到民國三年,就有人稱這年為復辟年了。孤臣孽子感到興奮的事情越來越多:袁世凱祀孔,採用三卿士大夫的官秩,設立清史館,擢用前清舊臣……勞乃宣青島寫出了正續《共和解》,公然宣傳應該『還政於清』……還有一位在國史館當協修的宋育仁,發表了還政於清的演講,都一時傳遍各地。據說在這個復辟年裏,連四川一個綽號叫十三哥的土匪也穿上清朝袍褂,坐上綠呢大轎,儼然以遺老自居,準備分享復辟果實了。」一時「國本動搖,人心疑懼」。肅政史夏壽康上「嚴行查禁復辟謬說」呈文,獲得部分將軍和巡按使支持,袁世凱乃於1914年11月23日命令,「申明紊亂國憲,即照內亂罪,從嚴懲辦」,並派內務總長朱啟鈐、司法總長章宗祥「與清皇室接洽,以遏亂源」。經反覆協商,最後在《清室優待條件》基礎上達成七條善後辦法,規定「清皇室應尊重中華民國國家統治權」,並廢除了遜清皇室刑罰、爵賞等權力,「所有一切近於行使政權事項,一律停止」。此後,宋育仁被步軍統領衙門遞解回籍。社會政治風向隨之大變,「勸進文章和還政於清的言論都不見了」,中華民國成立後第一次復辟浪潮由此被擊退[1]

在朱啟鈐主導下,經張謇等人呼籲,由金城和福開森參與謀劃,「由美國退還庚款內撥給二十萬元為開辦費」,成立古物陳列所[1]

開辦

1900年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分區佔領,八國聯軍司令部設在西苑(今中南海)儀鑾殿,紫禁城周圍先後由美國、俄國德國日本軍隊駐守。各國士兵及商人湧入紫禁城窺伺、偷盜乃至公開搶劫,「有屢報宮中之物為遊客所攜失之事」。美國、日本兩國軍隊指揮官乃制定《遊覽紫禁城章程》八條,規定各國士兵和商人持該國指揮官介紹信預先聯繫後,可在每週二、五10時至14時由午門進、神武門出,遊覽紫禁城。其中還規定「所有華人出宮禁者,應由把門美兵日兵認真搜檢」。該《章程》自1901年初實行,至同年9月八國聯軍撤離北京前廢止。這是紫禁城歷史上首次對外開放[1]

中華民國成立後,遜清皇室根據《清室優待條件》「暫居宮禁」,讓出中南海作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辦公地,天安門以南區域也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民國二年(1913年)1月1日開放東長安門西長安門,貫通了長安街東西交通。此後社會不斷有人呼籲中華民國政府讓遜清皇室室履行《清室優待條件》第三款規定移居頤和園[1]

民國二年(1913年)3月29日,隆裕太后逝世。中華民國政府為其舉辦國葬,在太和殿公祭三日。負責治喪事宜的是交通總長朱啟鈐。治喪期間,中華民國政府事實上已接管紫禁城外朝部分區域。隨後由調任內務總長的朱啟鈐同清室內務府交涉,將包括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在內的紫禁城外朝正式收歸中華民國政府管理。在《清室優待條件》第三款規定移居頤和園的壓力下,遜清皇室同意將紫禁城外朝部分交給中華民國政府,換取中華民國政府默許其繼續「暫居」紫禁城內廷[1]

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凱在太和殿宣誓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數百位中外來賓自西華門進入紫禁城觀禮,儀式結束後在武英殿備茶點招待來賓。此後袁世凱未在紫禁城內辦公,中華民國大總統府仍設在中南海內的居仁堂、豐澤園。紫禁城外朝自此由內務部管理,但清室仍佔用外朝的部分附屬建築,拖延騰退[1]

1913年12月24日頒佈的《古物陳列所章程》中籠統規定「古物陳列所掌握關於古物保管事項,隸屬於內務部」,未明確地點、範圍。1914年1月12日,古物陳列所籌備處呈報內務部:「委辦理古物陳列所,亟須設置籌備處,擬借武英殿西配殿之北二間作為辦公地點,業經兩翼護軍管理處函准撥借,於上年十二月三十日遷入辦公。」可見最初的辦公地屬於借用[1]

1914年2月4日「內務部古物陳列所之章」啟用,正式公告成立。1914年2月至3月間,將瀋陽故宮運來的部分文物存在文華殿。文華殿存滿之後,古物陳列所急請內務部催清室內務府騰讓昭德門體仁閣兩側配房及太和殿兩腋間,以便存放運京文物。1914年3月至11月,德國羅克格公司設計施工,將武英殿、敬思殿改建成陳列室,並且建成過廊將兩殿連成「工」字形。1914年10月11日左右,古物陳列所正式對外開放。當時古物陳列所僅有武英殿一處展室,因此有時也用武英殿代稱古物陳列所[1]

古物陳列所的開放並未引發輿論關注。政府僅在「開幕之日備展覽券分送各機關」,並未宣傳,以免刺激仍居後宮的遜清皇室。當時開放的僅武英殿一處,並未開放文華殿及三大殿等。1914年10月24日魯迅參觀古物陳列所時感覺「殆如骨董店耳」。再加上門票價格偏高,且名稱並未以故宮作為標榜,所以關注古物陳列所的人不多[1]

1914年6月到1915年6月,由國內的廣利、天合兩家公司建成寶蘊樓庫房,這為將文華殿騰空改成展室創造了條件。1915年6月到1916年10月,經招投標由廣利、天合兩家承建文華殿改建工程,將文華殿、主敬殿改成陳列室,並且建成過廊將兩殿連成「工」字形。此後文華殿作為古物陳列所的展室對外開放[1]

當時三大殿不屬古物陳列所管轄。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凱在中南海居仁堂宣佈復辟帝制,將民國五年改為洪憲元年,擬將太和殿更名承運殿、中和殿更名體元殿、保和殿更名太極殿,並修葺太和殿,準備1916年元旦正式登基,但他隨後受到全國反對被迫取消帝制,不久病逝。應是此後,三大殿才移交古物陳列所作為庫房,主要存放書籍。因此1917年張勳復辟時,溥儀只好在後宮接受朝賀[1]

「1916年以後幾年中,博物館陳列的那些引人入勝的藝術品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成千上萬的觀眾。」「本所對於外國人來所參觀者亦特加優待,平時每遇外國遊歷團來所即於傳心殿預備茶點接待並分佈英文說明書俾以明了。」[1]

1919年起,三大殿偶爾對外國貴賓開放或者作為特別活動場所。1919年2月19日,瑞典駐華公使一行25人參觀太和殿等處。1919年9月3日,美國美術陳列所(應即國家藝術館)所長畢克博參觀武英殿、文華殿及三大殿。1919年10月29日,日本貴族院議長德川公爵遊覽文華殿、武英殿、太和殿等殿。1921年2月25日至27日,以大總統為名譽會長、中外人士組成全國急賑大會,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舉辦賑災遊覽會,募款賑災。1922年3月1日法國元帥霞飛遊覽文華殿、武英殿及三大殿[1]

1923年,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參、眾兩院提議修葺荒廢已久的三大殿,作為國會所在地,理由一是防止復辟,二是保護古建築。但這被誤傳為要拆除三大殿建新式議院建築,在社會上引發軒然大波,最終此議作罷[1]

1924年8月,內務部報請大總統批准籌備國立博古院,「擬將太和、中和、保和三殿,及左右亭閣屋宇,文華、武英各殿,統為博古院地址,即就已有古物陳列所附設該院,所擬體制頗為隆重……惜為經費所限,未能如擬舉辦,遂至無形停頓。」[1]

遜帝溥儀被逐出後宮、清室善後委員會點查物品、紫禁城全面開放已成定局的情況下,1925年8月18日古物陳列所呈報內務部,提出開放三大殿:「查本所存儲各項物品,向在文華、武英兩殿選擇陳列,供人瞻覽,酌收券價,藉以補助經費。近因整頓所務,月支日增,開支不敷甚巨,自非另籌辦法擴充售券地點殊不足以增收入而資挹注。擬將向來不能陳列之重大物品分別在太和、中和、保和各殿佈置陳列。謹規定三殿擴充售券及東西華門附售車輛入門券。」至此三大殿正式向公眾開放[1]

但當時僅將三大殿作為展廳使用,陳設並非原狀,所陳列的物品又不如文華殿、武英殿內的古物精美,所以遊客對三大殿的興趣不高,「武英、文華兩殿遊覽券各售大洋一元;太和、中和、保和三殿遊覽券共售大洋五角」。當時古物陳列所「聯合券」(即通票,可遊覽文華殿、武英殿、三大殿、城台等處)價格是二元三角。而在1920年代中期,二元大洋可買一袋44斤洋面,票價過高使得普通民眾很少來參觀。高票價也引發了假門票的出現,1928年古物陳列所經費支出中便有「核銷偽票」一項[1]

作用

古物陳列所成立初期,便對承德、瀋陽運京文物「約同古玩商家逐件審定,折中估價」,並由此對文物分級。1924年大總統宴請外國使臣,自古物陳列所借陶瓷、青銅等53件「上品古物」陳列。1934年古物陳列所清理館藏時,「因所藏古物為數甚多,詳細點查非經年不能蕆事,經會同監交委員左恆祥呈准,選擇凡在歷史上有相當價值之各種極貴重物品,先行點查……由所按照從前鑑定所得最精貴之品,提出古銅、瓷器、畫軸、手卷、珠石玉器、筆墨硯章、雕漆等共五百九十六件,共同逐一點驗。」[1]

中華民國初年,當權者經常將古物陳列所文物用於公務交際,或臨時借用,或直接調取,或作價購買(按照古物陳列所成立初期的估價)。根據不完全統計,1914年5月到1919年9月,因國務、外交的需要,大總統、國務總理、農商部長、陸軍參謀長等人從古物陳列所共提用玉璽、玉冊、景泰藍、圍屏、瓷器、盆景、地毯等約100件。1918年9月到1919年8月,僅國務院秘書廳便提取83件,包括古銅器、瓷器等,共估價1909.1元,其中一件「乾隆款冬青釉中碗」估價僅1角。1918年內務部庶務科擅自提取黃色寧綢馬褂料五十疋,後被追回。在「各官署往往隨意提取」的情況下,1919年8月30日內務部「奉大總統諭:古物陳列所所存瓷玩,各件均極寶貴。此後無論何官署概不得提取物件。遇有必要用途,必須呈經該部轉呈核准,方得提給。」1920年部分古物清冊編輯完後,內務部明令「嗣後此項古物務當妥慎保存以垂久遠。自大總統以迄各機關一律不得提用。」除瀋陽、承德運京文物外,古物陳列所還陸續接收南薰殿藏曆代帝王賢哲圖像、雍和宮經書文物、柏林寺藏經版及各部、各地送交的文物。至1934年,古物陳列所藏品28萬餘件。其間由內務部撥款,揭裱、臨摹了所藏的部分貼落、畫像[1]

古物陳列所成立後,「對於所轄之殿宇樓閣城台,凡應修理者,每年均加以修葺」。1914年修午門西雁翅樓、午門西方亭、疏浚御河。1919年修體仁閣;1930年接受中外公私捐助1萬餘元並且自籌3千元,修東南角樓、西南角樓及東西南三面城台。1931年修太和門弘義閣。1934年修東華門城樓及體仁閣。另外先後鋪修西華門至東華門道路、堆築斷虹橋十八槐北面假山、增闢武英殿花園、栽種[1]

紫禁城外朝全部開放後,古物陳列所的基本陳列是:太和門兩廡陳列盔甲及法帖,太和殿陳列各類寶座、古銅宮薰、琺瑯雕漆、品級山、大畫軸,中和殿陳列佛堂樂器、琺瑯寶塔、紫檀雕花櫃,保和殿陳列各類金漆床幾、各類圍屏、大畫軸,文華殿區域陳列歷代名人書畫、掛屏、織繡、大件琺瑯瓷器、越南大象牙、英國鐘錶,武英殿區域陳列歷代青銅器玉器官窯瓷器、古琴、珠寶、書籍、馬鞍、文玩、音樂鍾等。1933年古物南遷後,對上述陳列作了較大調整。1930年冬,還辟了武器館、洪憲館、戲衣陳列室、氈毯陳列室等臨時陳列室,不另外售票,逢節日開放[1]

古物陳列所全年開放,展室內禁止攝影和吸煙,門票分「定價券」(各參觀點分別售票)、「聯合券」(通票)、「半價券」(用於中華民國國慶日及春秋各節或優待學術團體)、「軍人券」(優待軍人)、「免費券」(主要優待清華學校教職員及學生)等[1]

南京國民政府接收後的1928年後半年,觀眾48182人次,1929年全年62219人次,1930年74408人,1931年79304人次為最高。後受九一八事變後政局動盪影響,觀眾逐年減少,1932年72936人次,古物南遷後1933年減為51262人次,1934年前半年33598人次。門票收入也是1930年度(1930年7月到1931年6月)最高,為54687元[1]

1917年,古物陳列所開始編輯古物總目,1919年率先完成書畫目錄,1925年全部總目基本完成[1]。1924年制定《特許考鑑古物辦法》九條,1927年修訂為《修訂特許古物研究規則》,並將武英殿西廡三間廂房騰出用作特許研究室[1][2]。1927年成立鑑定委員會,分陶瓷、書畫、金石、雜玩四組,聘羅振玉蕭恁徐鴻寶福開森徐寶琳容庚陳承修慶寬馬衡陳時利陳漢弟邵長光郭葆昌寶熙陳瀏顏世清王國維王禔袁勵准19人(人員後有調整)為鑑定委員[1]

1936年8月,美國東洋美術文化研究團主席松元宗吾率團30多人來古物陳列所考察其所藏曆代繪畫,聘溥心畬于非闇任該團指導,並現場試筆。後經古物陳列所主任錢桐提議,1936年12月18日內政部下達指令,同意古物陳列所提出的附設國畫研究室的呈文。1937年2月23日內政部下令抄發《試辦國畫研究室規則》。4月6日古物陳列所聘周肇祥張大千、于非闇、溥心畬、汪慎生邱石冥為研究員成績審查委員。隨後陸續錄取了國畫研究室第一期研究員,5月1日正式開課,錢桐、黃賓虹、張大千、于非闇等人任導師。1937年12月1日更名國畫研究院。1938年10月6日古物陳列所改隸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國畫研究院更名國畫研究館。從國畫研究室到國畫研究館前後共有五期研究員260多人[2]。培養出俞致貞田世光郭味蕖等。「古物陳列所展示的歷代名作,畫家可以觀看,可以臨摹,大大改變了畫家看不到歷代名跡的狀況,對中國現代繪畫產生了很大影響。現代中國畫從世紀初逐漸拋棄『四王』,改而追蹤。從金城到南方的吳湖帆馮超然張大千謝稚柳等等,都以模仿學習宋元為榮,特別促進了工筆畫的發展。這個風最初是從古物陳列所刮起來的。」[1]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2月古物陳列所奉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令暫停國畫研究館事務,研究員們強烈反對。1946年8月1日國畫研究館重新立案開辦,並恢復為最初的「國畫研究室」名稱。8月下旬聘黃賓虹為研究員作品及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1947年8月25日,古物陳列所致函黃賓虹、于非闇等人,要求國畫研究室須在8月底前結束。8月31日,國畫研究室結束[2]

1926年,德國漢莎航空為開闢柏林北京上海航線,資助以瑞典斯文·赫定為首的德國、瑞典科學家組成「遠征隊」,計劃考察中國西北。古物陳列所等北京各學術團體認為這有損中國主權,於1926年3月5日成立中國學術團體協會,推舉北京大學地質系李四光、北京大學考古學會袁復禮、古物陳列所周肇祥清華國學研究院李濟為代表與斯文·赫定談判,商定由中外合組「中國西北科學調查團」,協議由中國學術團體協會理事會當日執行主席周肇祥與斯文·赫定簽字。古物陳列所特為10位中國團員認助「出發治裝費」100元[1]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國際聯盟派調查團經北平中國東北,古物陳列所聯合各文化機關、大學、團體在保和殿辦招待會歡迎國聯調查團,並承擔全部招待費[1]

1916年2月古物陳列所自購機器成立印刷室,印製明信片出售。1916年5月翻印歷代帝王圖。1925年4月內務部撥款一萬元將基本編完的古物總目付印。1926年11月拓印所藏部分商周青銅器銘文出售。清朝乾隆年間,將內府藏青銅器敕編《西清古鑒》、《寧壽鑑古》、《西清續鑒》(甲、乙),只有承德避暑山莊藏青銅器未編,1928年古物陳列所請容庚從承德避暑山莊運來的青銅器851件中選100件,用數年編成《寶蘊樓彝器圖錄》,由哈佛燕京學社印行。1928年3月請內務部派員測繪古物陳列所平面圖,印製《遊覽路線全圖》一千張出售。1928年4月將宮殿、郎世寧畫白鷹、香妃畫像、古月軒瓷器等照片提供給交通部,供其編輯《全國中英文旅行指南》。至1930年代,古物陳列所共有:單幅或成套古代繪畫、花鳥畫、人物畫、書法碑帖、山水冊頁、明信片、照片、緙絲、地圖、遊覽指南等印品82種,售價自1元至30元不等[1]

古物陳列所成立初期,由護軍管理處及京師警察廳分別派軍、警共同守衛。1920年統一改編為警衛隊,由古物陳列所直管。1924年警衛隊納入內務部警察序列,編制140多人(當時職員僅40多名)。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接收改組後仍有83人(職員僅33人),九一八事變後恢復為100名,並在1932年預算中增列「防務費」5352元。1933年春,古物南遷,古物陳列所曾一度停止售票,因無經費而將警員編制縮為69名。當時保安人員負責安全保衛、檢票、維護遊覽秩序、管理圖書俱樂部、打掃衛生等工作。在古物南遷中,保安人員參與了裝箱和搬運。1925年10月故宮博物院成立初期,內務部從古物陳列所抽調40名警察作為故宮博物院警衛隊骨幹力量,但故宮博物院不願受制於北洋政府,乃對外聲稱警衛隊是故宮博物院自行編練[1]

1914年7月1日中午,西華門內石板庫東牆外堆放的木材起火,但及時被撲滅,隨後在所內安自來水,改善了消防條件,這是古物陳列所有記錄的首起火災。1916年5月31日晨例行檢查武英殿展櫃時,發現敬思殿內一櫃蓋鎖簧損壞,銅滿達、白玉雙龍耳盂、雲龍鍍金爵盤、金柄盤各一件遺失,隨後將當夜三位執勤警衛送護軍管理處司法科審訊,這是古物陳列所有記錄的首起文物失竊案[1]

古物陳列所是辛亥革命後的成果,是1914年至1924年間遜帝溥儀仍居後宮、存在復辟可能的情況下,代表共和抵制復辟的一個堡壘。古物陳列所是中國第一家國立博物館,長期作為國家博物館發揮作用,而1912年7月開始籌備的國立歷史博物館直到1926年才正式開館。古物陳列所未以「博物館」命名,是因當時中國將藝術類博物館通常稱作「陳列所」,將綜合類特別是自然類博物館稱「博物館」。「陳列所」當為Gallery的意譯,美國國家藝術館最初即被譯為「美國美術陳列所」。1913年12月24日與《古物陳列所章程》同時頒佈的《保存古物協進會章程》顯示,政府將古物陳列所視為「國家博物院」的前身。而古物陳列所的英文名即The National Museum(國立博物館或國家博物館)。1925年2月美國紐約中央博物館(疑即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東方藝術所所長購得舊瓷斗一件,經查是庚子年天壇遺失,乃通過福開森轉交歸還中國,由古物陳列所代表中國接收。古物陳列所先後接待過英國王子、法國元帥、美國將軍、日本議長、俄國公使、美國美術陳列所所長、法國巴黎博物院院長等外國貴賓[1]

古物陳列所是中國第一家宮廷博物館,佔據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等宮殿,以及紫禁城四座城門中的東華門、西華門。古物陳列所中後期,上述區域均對外開放。其中還保留了不少原狀陳列或原狀式陳列。古物陳列所也是中國第一家藝術博物館,莊士敦《紫禁城的黃昏》便將古物陳列所稱為國家藝術館:「收藏大部分該寶藏的武英殿作為國家藝術館向公眾開放。」[1]

古物陳列所開創了中國國立博物館的多項「第一」。自創立伊始便設有文書課、陳設課、庶務課,其中陳設課統管文物保管、展覽等事,和歐美博物館的業務主管制度類似。1913年12月24日與《古物陳列所章程》同時頒佈《保存古物協進會章程》,附設於古物陳列所的保存古物協進會類似國家博物院的董事會,其下設的評議部「掌關於審查鑑別事項」,應是中國最早的文物鑑定委員會。1927年正式成立古物陳列所鑑定委員會。改建後的武英殿是中國國立博物館最早的專用陳列室,寶蘊樓是中國國立博物館最早的專用文物庫房[1]

1914年5月古物陳列所安裝紫禁城內首部電話(遜清皇室佔據的紫禁城後宮直到1921年溥儀15歲時才安裝首部電話)。1914年7月1日火災後很快安裝自來水系統。1916年2月前建成印刷室並印製首批明信片銷售。1930年在寶蘊樓偏西院內東房設照相室。還逐步建成了公共廁所[1]

衰落

1925年10月10日故宮博物院成立後,古物陳列所的地位開始削弱。古物陳列所為國立,獲北洋政府支持;故宮博物院為公立,創始人與中國國民黨聯繫密切,故與北洋政府始終保持距離,寧可貸款也不接受北洋政府經費,且故宮博物院有一批知名學者加盟[1]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及北伐戰爭勝利後,因北洋政府倒台,古物陳列所面臨危機。1928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接收古物陳列所,開始機構改組、冗員裁汰、經費核減、文物清點。但當時故宮博物院也同樣面臨危機。1928年6月國民政府第74次會議討論故宮博物院組織法及理事會組織條例時,國民政府委員經亨頤提案廢除故宮博物院,拍賣故宮,將故宮藏品中有美術研究價值者交一般博物館分別陳列。會議決定將故宮博物院組織法及理事會組織條例送還中央政治會議複議。故宮博物院內外人士紛紛呼籲,社會輿論也一片譁然。同年7月胡適發表《名教》一文中,諷刺將「故宮博物院」改稱「廢宮博物院」屬名教信徒「大改革的事業」。經張繼易培基等人力爭,兩個月後的第155次中央政治會議一致通過維持原議。1928年10月公佈《故宮博物院組織法》和《理事條例》,故宮博物院成為直屬南京國民政府的機構,蔣介石張學良宋子文蔡元培九世班禪等人任理事,院長由農礦部長易培基兼任。1932年8月北平政務委員會決議「呈請中央拍賣故宮文物,購買飛機五百架」,但未成影響[1]

同時期古物陳列所由原先直屬北洋政府內務部一度改成歸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北平檔案保管處管理,編制縮減,所長改稱主任。地位和影響一落千丈[1]

1930年,控制北平、天津閻錫山聯合馮玉祥蔣介石中原大戰爆發,古物陳列所暫時脫離南京國民政府管轄,該時期古物陳列所在東華門、西華門鐫刻「古物陳列所」門楣。中原大戰以張學良東北軍山海關幫南京國民政府獲勝而結束,南京國民政府名義上恢復了對平津地區的統治,實際上由張學良控制平津地區[1]

1930年,以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領銜的10位故宮博物院理事聯名提出《完整故宮保管辦法》,經行政院第91次會議批准,將中華門至保和殿原屬古物陳列所、國立歷史博物館的部分全部交故宮博物院接收管理,將古物陳列所來自瀋陽故宮的文物還給瀋陽故宮,其他文物先由故宮博物院挑選,餘下的將來運到南京籌建新的博物院。該《辦法》中不稱「古物陳列所」而稱「古物保存所」,用意是貶低其地位。將瀋陽故宮古物歸還是向張學良示好[1]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北平散兵游勇增加,「甚至有身着軍服未佩符號之軍人來所遊覽,在太和門前無故放槍情事」,「及天津發生事變,平地謠諑益滋」。上述合併計劃停頓,古物陳列所增招20名警察,增設軍用電話專線,準備了上千袋沙土以防守各門。1931年前,每年古物陳列所門票收入高於年度支出,但自1932年起門票收入不敷支出,赤字逐年增加。1933年到1935年,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一度佔用文華殿,使古物陳列所雪上加霜[1]

九一八事變後,國民政府秘密決定將北平古物南遷。社會輿論反對,認為這是重古物輕人民。反對古物南遷的人士建議「在故宮擇地建築極堅固的地庫以資保存,人民願擔負一部分費用」,古物陳列所前所長周肇祥也在太和門發表公開演講,呼籲國民政府收回成命。南京國民政府反而加速南遷古物,從行政院、內政部派來多名「監運專員」進駐古物陳列所,「晝夜督率員警趕辦裝箱」。第一批南遷古物均為故宮博物院藏,自第二批南遷起加入古物陳列所及頤和園、國子監文物。共分五批南遷至南京。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南遷文物分三路西遷四川。古物陳列所南遷古物共5415箱計111549件。1932年到1933年間,古物陳列所南遷古物各種費用計110045.12元,是古物陳列所成立後最大一筆專項支出[1]

1935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在「機關裁併、政費緊縮」的原則下重申「北平古物陳列所併入故宮博物院、古物保管委員會併入內政部。」古物陳列所則呼籲南京國民政府「重付審查,暫緩歸併」,並表示可節省經費。1935年6月內政部提請行政院第217次會議複議,決定暫緩歸併,但將古物陳列所年度經費縮減12%[1]

1935年12月到1936年3月在英國倫敦舉辦「中國藝術國際展覽會」。贊助人為中英兩國元首,中英雙方組成的籌備委員會自中國6家單位及1位私人收藏家的藏品中選定1022件參展藝術品,其中多半是故宮博物院藏品,古物陳列所57件入選。這是中國文物首次大規模出國展覽。英國工業大臣戈爾(W.O.Gore)說:「由這個展覽會可以更加知道中國的靈魂。」[1]

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7月29日侵華日軍攻佔北平,隨後扶持江朝宗組建「北平地方維持會」。8月21日,故宮博物院、古物陳列所、北平圖書館歷史博物館聯合設立總司四機關警備辦事處,聯合保衛四機關文物,古物陳列所主任錢桐任處長。9月14日,北平地方維持會以故宮博物院、古物陳列所、北平圖書館、歷史博物館、北平研究院地質調查所歷史語言研究所、中國大辭典編纂處等文化機關關係中國國粹,為保護原狀、免有疏虞起見,組織「文化機關保管委員會」,主席為周肇祥。1938年10月6日,古物陳列所改隸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1940年3月30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改組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古物陳列所配合整頓所務[2]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內政部派員視察並接收古物陳列所[2]。1946年10月19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第七六五次會議決議:「一、故宮博物院改隸行政院;二、北平古物陳列所歸併故宮博物院;三、古物陳列所南遷古物依照前中央政治會議決定移交故宮博物院。」11月23日,行政院致內政部訓令稱決議原文三點略有更正,合再抄發修正文。12月3日行政院秘書處致內政部公函,抄原決議修正文三點:「一、故宮博物院劃歸行政院直隸;二、古物陳列所房屋及其尚留北平之文物撥交故宮博物院;三、古物陳列所文物已經移至南京者,仍照中央政治會議成案,撥交中央博物院。」1947年9月1日,古物陳列所歸併故宮博物院的交接工作開始,至1948年3月基本完成[3]。古物陳列所南遷文物全部撥交中央博物院籌備處,1949年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挑852箱精品運到台灣,其餘成為今南京博物院藏品[1]

柏林寺藏經版清朝雍正十三年開館編刊,至乾隆三年完成,初儲於武英殿,由內務府保管,經達天和尚等以印刷不便,奏請移藏柏林寺,由僧錄司及該寺主持共同負責保管。自1928年中華民國國都南遷南京,該項經版即由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北平檔案保管處負責,監同該寺僧保管。該處裁撤後,內政部令移轉北平古物陳列所保管。1947年古物陳列所奉行政院令歸併故宮博物院,並由內政部於1947年6月27日以禮字第一五六號訓令轉飭該所將所有古物等造具清冊移交故宮博物院。該項經版也在移交之列。1948年5月24日,古物陳列所、故宮博物院雙方主管人員前往該寺查點,連同原冊八本一併移交,各藏經庫均改貼故宮博物院封條,並由故宮博物院責成該寺住持福振嚴密封鎖、慎重看守。1948年6月23日古物陳列所致內政部呈,報告了上述移交情形。1948年7月15日內政部致北平故宮陳列所指令,「呈悉。准予備查,仰即知照。」[3]

歷任所長

參考文獻

  1.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段勇,古物陳列所的興衰及其歷史地位述評,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5):14-39
  2. 2.0 2.1 2.2 2.3 2.4 2.5 2.6 徐婉玲,古物陳列所國畫研究館開辦始末,故宮博物院院刊2014(5):16-32
  3. 3.0 3.1 3.2 劉楠楠,北平古物陳列所歸併故宮博物院並改隸行政院領導史料一組,民國檔案2015(2):3-7
  4. 4.0 4.1 4.2 4.3 吳十洲,1925年前古物陳列所的屬性與專職人員構成——紀念古物陳列所成立100周年,故宮博物院院刊2014(5):6-15
  5. 我经历的古物南迁:抗战财物丢弃遍地无人捡. 騰訊. 201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