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作品最初发表于苏丹或南苏丹,现已进入公有领域。原因可能是其版权期限已过,也可能是根据苏丹法律规定该作品不适用于获得版权保护。
根据该国法律,若作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不受该国著作权法保护:
- 本作品属于“在报纸、杂志或其他期刊上发表的或通过广播或电视广播的时事新闻或类似性质的事件”,不适用于版权保护。
- 本作品属于官方政府文件、国徽或印章,不适用于版权保护。
另:南苏丹独立后,该国宪法规定,除非另有立法,否则继续沿用原苏丹法律。由于南苏丹目前未制定版权法,故仍沿用苏丹版权法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因南苏丹与中国不同处于任何国际著作权条约之中,在南苏丹独立后、加入国际著作权条约之前,该国公民或该国境内无国籍人在该国境内首次发表的作品不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