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闻百科:裁决委员会文件/2023年/就近期维基百科社区等方对《WMF规定》及其它方面提出的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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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就近期维基百科社区等方对《WMF规定》及其它方面提出的问题的说明
求闻百科裁决委员会文件 〔2023〕9号

中文维基百科社区近日对《在维基媒体计划使用“求闻”内容及有关著作权的若干规定》(《WMF规定》)发起了讨论。本文件就相关讨论中所涉及到的部分问题,以及对其他同时在求闻百科和维基百科进行贡献的用户,所提出的一些问题作出解释。

一、求闻百科对维基百科所采取的署名要求远比维基百科的署名要求苛刻。这是否合理?

维基媒体基金会无耻地发动了“九一三”清洗,并将求闻百科的域名放入其“全域链接黑名单”。因为其“全域链接黑名单”的插件默认预载在所有使用MediaWiki的网站中,因此,默认情况下,所有MediaWiki网站都不能加入求闻百科域名。此等行为不仅远超所谓“基金会行动”理论上的范畴,更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完全可以被理解为维基百科试图打压百科市场的新晋竞争者。更有甚者,有人在维基百科上发起“如何干烂求闻百科”的讨论,而此等严重违反维基百科“文明”等方针、对求闻充满敌意和火药味的讨论,竟没有管理员阻止。

维基媒体计划实施额外的署名要求,是求闻百科为了保护自己,保护求闻百科平台上产生的独创内容,保证求闻百科相较维基的竞争优势,不得已才采取的自卫、反制措施。维基媒体基金会及其拥趸发动“九一三”、滥用“黑名单”在先,求闻百科颁布《WMF规定》在后。在中文维基百科社区的讨论中,甚至还有人在说“求闻百科的域名出现在署名里,是否违反‘基金会行动’”,质疑CC许可证最基本的署名要求,更证明了《WMF规定》的必要性。

尽管我们遭遇“九一三”清洗,我们也没有直接禁止维基媒体计划使用我们的内容,相比较之下,有的版权许可证则以一些理由直接限制具体某些公司等使用其授权的内容。截止目前,求闻百科的用户,包括其中来自维基的这部分,都同意遵守《WMF规定》,而没有选择退出《WMF规定》的有关条款,足见“九一三”对他们心态的影响。来自维基方面的敌意是赤裸裸的。但是,是谁愿意冰释前嫌,把大义放在恩怨前?又是谁在打着自由文化、自由版权的幌子来为“新冷战”添薪浇油?

维基方面如果在“黑名单”等的政策出现松动,我们也会考虑适时调整《WMF规定》。

二、求闻百科在“搬运”维基百科内容时,没有履行维基百科要求的署名要求,侵犯了维基百科的版权!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求闻百科已经正确履行了维基百科内容的署名要求。

维基媒体计划刚刚修订生效的《使用条款》(Terms of Use)第7条第g款规定了三种可行的署名方式,分别为:

i. 通过提供一个链接到你准备二次使用的页面的超链接(做不到的情况除外)或URL(因为每个条目都有一个列出了所有贡献者、作者和编辑者的历史页面);

i. Through hyperlink (where possible) or URL to the page or pages that you are reusing (since each page has a history page that lists all contributors, authors and editors);

ii. 通过一个链接到稳定的、能自由访问、且遵守了许可证的、且使用了跟维基媒体计划(Project)网站等同的方式给出了作者的替代在线复制品的超链接(做不到的情况除外)或URL;或

ii. Through hyperlink (where possible) or URL to an alternative, stable online copy that is freely accessible, which conforms with the license, and which provides credit to the authors in a manner equivalent to the credit given on the Project Website; or

iii. 通过给出全部作者的名单(但请注意,作者名单可以移除掉小编辑或不相关的编辑)。

iii. Through a list of all authors (but please note that any list of authors may be filtered to exclude very small or irrelevant contributions).

在维基《使用条款》里,“你”(you)指的是正在阅读该条款的人,在这里指的是想要二次使用维基百科上内容的人。其中首字母大写的“Project”指维基媒体计划。第7条第b款也有类似的条款。

求闻百科在“查看历史”页面中,提供了链接到维基百科原条目或原条目“查看历史”页面的链接,因此符合维基的署名要求。

不同维基媒体计划之间的跨计划导入、不同语言维基百科之间的翻译等,使用这种方式提供署名,也都是维基百科社区的通常做法。维基《使用条款》第7条第c款就有明确提及:

你同意,如果你导入的文字按照CC许可证的要求,需要署名的话,你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来标出作者。有关标识通常是通过页面历史来提供的(比如维基媒体之间的相互复制),此时在编辑摘要中给出署名就已经足够了,因为编辑摘要会在导入文字时被记录到页面历史中。

You agree that, if you import text under a CC license that requires attribution, you must credit the author(s) in a reasonable fashion. Where such credit is commonly given through page histories (such as Wikimedia-internal copying), it is sufficient to give attribution in the edit summary, which is recorded in the page history, when importing the text.

求闻百科正在试点“条目署名方针”,在保证不霸占条目、不宣示条目所有权的前提下,允许条目的主要作者在条目上署自己的用户名、笔名等,而外界在使用该条目时,会被要求以“主要作者:某某某,及其他求闻百科编者著”的格式署名。基金会和维基百科不对其文章编者的署名做出更详细的要求,是因为基金会本来就没有做出明确要求所致。况且,绝大多数维基百科的读者本来也没有点击“查看历史”的习惯,所以,读者即使是在维基百科上阅读相关条目,同样不会看到条目的编者名单。因此,求闻百科并没有不合适地履行维基方面的署名要求。

求闻百科还会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手段,来制止求闻百科上的条目被其他网站剽窃。这包括初次发表在求闻百科上的内容,也包括同时贡献求闻/维基的编者在“九一三”之前发表在维基上的内容。求闻百科正在积极考虑通过适当的方式对条目、多媒体文件等内容留存证据,以便用在侵权投诉中,保护编者的权益。相比较之下,维基方面的讨论则是证实了基金会不会代表社区来维权。

除此之外,维基《使用条款》中的这一条,也证明了基金会认可网站运营方有权通过CC许可证之外的格式条款来约束外界使用其网站上的作品时所做出的署名格式。从本质上说,《WMF规定》也是这样的条款。

三、《WMF规定》非常过分!维基不可能这么署名!

维基百科正在使用的{{Wikia content}}等模板,其样式及使用方式已经比较接近《WMF规定》的要求,是置于条目开头的,例子包括九龙区专线小巴81K线等。因此,维基并非没有做出类似署名的先例。相信在互助客栈中,鼓吹禁用求闻百科内容或恶意违反《WMF规定》强行“搬运”内容的,本质上就是不知从何而来的优越感和不服气的心理在作祟。“九一三”背后的始作俑者们估计也没想到求闻活到了今天。

维基《使用条款》第7条第g款还规定:

除此之外,请注意来自外部来源、而后被导入进一个维基媒体计划(Project)里面的内容,可能会有额外的署名要求。用户同意来明确标识此类额外的署名要求。根据维基媒体计划的不同,此类署名要求可以出现在,比如说,横幅(banner)、或其他标记有关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最开始是发表在其他地方的标识。当有此类可见的标识时,二次使用者(reusers)需要保留它们。

In addition, please be aware that text that originated from external sources and was imported into a Project may be under a license that attaches additional attribution requirements. Users agree to indicate these additional attribution requirements clearly. Depending on the Project, such requirements may appear, for example, in a banner or other notations pointing out that some or all of the content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elsewhere. Where there are such visible notations, reusers should preserve them.

在维基的语境中,维基的募捐横幅、中央通知(Central Notice)横幅,都是被称作“banner”的。这意味着维基《使用条款》不仅承认了额外署名要求的合理性,还认可了这类较显眼的署名标识。

四、基金会容许并尊重其他网站额外施加的署名要求;维基社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禁用署名要求“过分”的文字

有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者在讨论中反复提及要“咨询基金会法务”。单就“咨询”来讲,这是维基内部的事,我们不抱有任何看法。但是,我们需要指出的是,维基《使用条款》明确指出,在从其他网站“搬运”内容到维基时,要求用户遵守其他网站额外施加的署名要求,这点已经在前面介绍过了。

维基《使用条款》第7条第c款还特别规定:

有时,署名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过于侵扰(侵入、打扰、烦扰,原文:intrusive)(无论采用的许可证为何),维基媒体的社群也有可能决定被导入的文字因前述理由不能使用。

The attribution requirements are sometimes too intrusive for particular circumstances (regardless of the license), and there may be instances where the Wikimedia community decides that imported text cannot be used for that reason.

因此,维基百科社区可以以署名要求“过分”而禁用求闻百科内容。

考虑到基金会正在修订其《使用条款》,在求闻百科裁决委员会拟定《WMF规定》的时候,是完全没有参考《使用条款》的。但十分恰巧的是,维基《使用条款》中有多条刚好契合了《WMF规定》的内容。

五、如果维基百科真的禁用了求闻内容,你有何评价?

我们认为,这是维基的内部问题,是维基的决定。站在求闻百科的角度,无论维基方面所作出的决定是禁用还是遵守《WMF规定》,对我们都各有利弊,因此我们无所谓维基方面的决定。

跟互助客栈里认为这是我们在寻求推广的想法相反,在订立《WMF规定》时,我们就已经预料到“求闻被禁用”或“维基同意遵守”的两种可能都是存在的。《WMF规定》的条文在订立时就同时考虑了两种可能性。

六、《WMF规定》对CC许可证的实行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它是无效的!“搬运”到维基只需要“遵守”CC许可证就好了!

这种看法无疑是错误的。出现这种看法,是没有正确理解CC许可证(以及其他自由版权、开源许可证)的本质所致。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CC许可证:作品的作者对外发表作品时,还同时对外声称:“任何人只需要遵守CC许可证的条款,即可在条款容许的范围内使用我的作品”。无论是CC,还是GNU等许可证,都是作者以及作品使用者所同意的一个“著作权使用的合同”,而作品使用者如果不同意CC许可证,他要么就不能使用这一作品,要么他就必须得去跟作者重新协商。

《WMF规定》作为求闻百科特别指出的署名要求,履行它的规定,就是在履行CC许可证中有关署名权的条款。求闻百科今后也可以对诸如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求闻百科内容,做出更细化的署名规定,来保证作者的署名权得到伸张。而维基媒体基金会,也在通过其《使用条款》的第7条,对维基百科内容的二次使用者做出了规范,要求使用维基内容的人,必须要通过其规定的三种方式之一提供署名(见上文)。

对于求闻百科或维基百科这样的网络百科,CC许可证意味着,所有通过互联网获得了百科内容的读者,在获得了百科内容的同时,也获得了一份可以根据CC许可证来二次使用求闻/维基内容的一个要约(“offer”)。你可以同求闻/维基某篇条目内容的全体作者从头商议版权情况,来挨个签订版权合同,也可以在完全接受CC许可证这个“offer”的前提下进行使用。这种“offer”,作为“著作权使用的合同”,是一种近似于注册账号或者安装软件时提示的“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许可协议”的“许可协议”。就像你在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许可协议”时,你就等于跟软件开发者“签订”了合同一样,任何在CC许可证下二次使用求闻/维基内容的人,都默认接受了CC许可证、维基的《使用条款》、求闻的《WMF规定》等。因此,任何人对这种“offer”必须全盘接受,无权对其挑挑拣拣,只遵守自己想遵守的部分,不遵守自己觉得麻烦的部分。如果任何人不愿意接受CC许可证的任何一句条款,那么CC许可证将自动失效。

互助客栈上提到,目前已被“搬运”到维基百科上的,有四篇求闻条目和“我的三体”条目的大部分内容。这四篇条目都是在求闻百科上原创的,而“我的三体”条目中的大部分内容,因为其大多数内容都为独立创作,也是可以单独享受著作权的文字作品。这些内容的创作、发表流程,跟维基百科没有一丝关系,更完全算不上维基百科条目的演绎作品。主张维基可以只按照维基用户理解的CC许可证条款就径行“搬运”,而故意无视《WMF规定》,就是在对求闻百科所提供的二次使用“offer”挑挑拣拣。如果不接受这一“offer”,又不去从头商议版权情况,其行为本质跟直接剽窃抄袭别无二致。就像任何人不能以自己理解的CC许可证来随意使用维基百科上的内容,而无视维基《使用条款》第7条所规定必须使用的三种署名方式一样,任何人使用求闻内容不得无视《WMF规定》及求闻百科后续就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其内容制定的规定。

对于非文字作品,前述的情况更为显著,即这些作品跟维基没有任何关系,它们受CC许可证、《WMF规定》以及其他今后可能会制定的署名要求约束。

在读过了上面的解释之后,现在我来引用两段CC许可证的原文,看看它的含义是不是就清楚多了:“根据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条款,许可人授予您在全球范围内,……对授权作品行使以下‘协议所授予的权利’:复制和分享授权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及创作、复制和分享演绎作品。”“如果您没有遵守此公共许可协议,则您依据此公共许可协议享有的权利自动终止。”

七、“搬运”求闻内容,是否违反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全域禁制”?

这取决于维基社区对基金会“全域禁制”“OA2021”等政策的解读,求闻百科在这方面没有看法。

显而易见的是,所有在“九一三”中被“全域禁制”的前维基用户,现在都在求闻百科贡献。求闻百科从条目内容,到模板、图片文件、分类、界面样式等,都有这些用户参与。求闻百科没有义务提供这些用户的名单,指出他们求闻账号跟维基账号的对应关系;也没有义务指明哪些条目、图片等,是这些用户所作。这点是不言自明的,但我们认为在这里有必要特别指出,以防有些维基编者还没有意识到。

基金会的“全域禁制”和后期推崇的所谓“通用行为准则”(UCoC)等政策本身就十分含糊,无论是基金会还是本地社区都有相当的自由裁量权,而其中很明显地,中文维基百科的社区又最不缺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整日泡在互助客栈和Telegram群的不学无术者。

从“九一三”那天开始,维基方面在解释、执行“OA2021”时,就出现了多次自相矛盾的操作,其先后逻辑、标准难以自洽。譬如说,qiuwen.wiki现在在“全域链接黑名单”里,但qiuwenbaike.cn、qiuwen.net.cn等并没有。再譬如说,在“如何干烂求闻百科”的讨论中,有人想要加入求闻百科的首页网址,之后就被以“为了执行‘OA2021’”而删除,意味着尽管qiuwenbaike.cn网址没有在“黑名单”里,维基社区仍然不同意其出现在维基百科上。但是,当随后不久有人把求闻百科的一些图标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时,有关链接却没有被移除。而现在维基互助客栈里进行的讨论中,多人直接粘贴求闻百科的网址、政策链接,却完全没人阻拦。

这两例都体现了维基难以用一致的尺度来执行“全域禁制”和“OA2021”。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全域禁制”和“OA2021”到底是禁了个什么。我们很难不认为这种模糊性是基金会有意为之的,其本质是为了故意在维基社区中制造“寒蝉效应”,打压言论自由,扼杀一切有关求闻百科的讨论,恫吓有意向同时在求闻和维基两头贡献的用户。而基金会在中文维基百科的拥趸、跟班们更是十分乐于维护这点,尽全力扩大“OA2021”的解释。

直到现在,维基方面还有人在主张“使用求闻百科的内容是违反‘OA2021’的”“求闻百科的网址出现在维基,作为条目的署名,是违反‘OA2021’的”这样的观点。如果说因为署名要求、CC许可证等的版权问题禁用求闻,还算有点道理的话,以“违反‘OA2021’”来禁用,实在是蠢到极点。这就跟《WMF规定》没有关系了,而是维基方面自我封锁所付出的代价。

八、来自英文维基百科,被翻译并发表至求闻百科的内容,是否需要遵守《WMF规定》?

需要。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另一个问题引申出来的:求闻百科对“搬运”自维基百科的内容进行了演绎(如修改、翻译等),那么维基百科再把这些内容“搬回去”,是否还需要遵守《WMF规定》?

之所以维基上会有人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很多维基编者都听说过这么一件事:“其他网站翻译了英文维基的内容,即使这个网站写的是‘版权所有’,维基百科也可以直接把它翻译的内容‘搬回去’,因为CC BY-SA许可证中的‘SA’部分使得翻译了之后的维基内容也同样是按照CC BY-SA许可证授权的”。

“搬运”的做法是正确的,但这一看法有法律上的瑕疵。以经常翻译英文维基内容,并被按照这一看法来“搬运到”中文维基的“译言网”为例,维基上引用译言网翻译内容的模板{{Yeeyan}},仍然要求提供译言网用户的用户名来作为署名。这是因为,译言网用户在翻译英文维基内容后,诞生了新的作品,因此译言网用户也有在翻译后的内容上获得署名的权利。“搬运”译言网内容,只写“内容来自英文维基百科”,而不提供译言网用户的署名的,同样是违反CC许可证、侵犯译言网用户署名权的行为。

类似地,只要求闻百科用户对来自维基的内容进行了演绎(如修改、翻译等),那么求闻百科的对应用户就有获得署名的权利,因此这类情况同样需要遵守《WMF规定》。

《WMF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强调了这一问题。

九、求闻百科的用户都得遵守你这个霸王条款吗?!

不需要。《WMF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文字作品的全部作者都同意的、图片等多媒体作品的作者和主动“一稿两投”的用户,不受《WMF规定》中的额外署名要求限制。

要求文字作品的“全部”作者都同意,是因为文字作品本身修改、创作演绎作品的复杂性所致。基金会在改用CC 4.0版许可证之前,禁止混用3.0和4.0的内容,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而现在的维基《使用条款》、Translatewiki计划中提供的署名等,都要求提供全部作者署名,都是同理。这不是《WMF规定》所做的额外要求,而是外界对CC许可证的普遍解读。

多媒体文件作品的作者,可以通过在文件描述页上增加声明的方式,来使其作品不受《WMF规定》中的额外署名要求限制。

但是,在求闻百科上,还没有人作出这样的声明。为什么呢?这个应该就得从基金会身上自己找找原因了。维基的镜像站众人皆知,求闻用户都有访问维基的能力,但为什么“一稿两投”的人也不多?那就得看是谁没事找事主动封禁代理IP,给中国大陆用户编辑维基设槛、加码的了。下面引用《WMF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原话:

本网站项目不支持也不反对一稿多投、同一文件多处上传的行为,本章内容不影响他们这样做的权利。但对于维基媒体基金会纵容其拥趸无端抬高使用代理编辑该基金会旗下网站的门槛,不改进自身软件系统在应对代理编辑时的处理方式,不提升使用代理编辑的用户在该基金会旗下网站的体验,从而导致编辑和多媒体文件资源流失,使得原本有意向在两处同时编辑的贡献者没法一稿多投、同一文件多处上传的情况,本网站项目概不负责,也无法负责。

十、如果维基上干脆不遵守《WMF规定》,你们会怎么做?

求闻百科的裁决委员会是社区机构,不对求闻百科运营方接下来的行动做任何猜测或评论。从法理上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等法律、法规,求闻百科运营方有提出侵权投诉乃至跨国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一、《WMF规定》中提到的署名方式是故意刁难!现实根本做不到!

能做到。《WMF规定》中,无论是针对文字内容还是多媒体文件的署名要求,在维基上都不难做到,不存在技术障碍。我们发现互助客栈中有一些未仔细阅读《WMF规定》条款就表态认为“做不到”的情况。

十二、求闻百科的图片预览器中,没有前往维基共享资源的按钮。你有何评价?

文字内容和多媒体内容是有本质区别的。文字内容多人创作之后,所有创作者都享有著作权,这也是为什么在使用维基的内容时,需要链接到带有“查看历史”链接的页面,或提供全体作者的名单(见上方维基《使用条款》中容许的三类署名)。但是多媒体文件的作者只有1人;即使是多人共同创作,根据维基共享资源的相关模板及API数据,在图片预览器中通常也会完整显示在同一栏目内;因此,图片预览器下面所显示的署名就已经足够。

我们留意到很多网站在使用维基共享资源的图片时,没有提供版权协议,甚至都没提供图片作者的署名,而是只说“图片来自维基共享资源”,把维基共享资源当成了图片的作者。这种做法不是不能理解,但是求闻百科不提倡这种做法。今后,求闻百科也会通过在文件描述页等处通过更清楚的文字说明,来提示二次使用图片的人来着重署名图片拍摄者本人,而淡化求闻百科作为图片存储平台的作用,但是在维基百科上的使用需要根据《WMF规定》做出例外。

除了前述原因之外,考虑到不少求闻百科的编者因为维基方面的限制,并无维基账号,无法对维基共享资源的图片做出任何修改、裁剪、重命名等,而求闻百科内的文件则可以直接进行站务维护,因此求闻提供到维基共享资源的链接意义不大。

十三、求闻百科有原创条目吗?我看品质也不高啊!

6月22日,我们统计中文维基百科有3201条待巡查条目。创建逾30日未巡查的条目,会被自动标记为已巡查。相信这些被自动标记为已巡查,但实际上压根从来没人巡查的条目,品质一定比求闻的高。

十四、求闻百科声称有近百名维基用户参与。你能否深入介绍一下?

“近百名维基用户”的统计口径,只包括了在维基百科有大约至少100次以上编辑的维基用户,其中没有编辑次数不足50次的,更完全没有只注册了个维基账号,但从来没有编辑过的人被算进来充数。天天活跃在互助客栈和Telegram群的,只是维基用户中的一小部分。

“基金会行动”之前,维基的巡查积压基本在500条以内。现在3201条积压,你猜一猜人都跑到哪里去了?

十五、求闻百科有自己的共享资源吗?我能上传自由版权图片到求闻百科吗?求闻的图片上传规定跟维基有什么区别?

求闻百科暂无自己的共享资源站。现在求闻百科的图床就是求闻百科主站。换言之,在收录标准上,可以往维基共享资源上上传的图片,就可以直接上传到求闻百科主站。合理使用图片,也是直接上传到求闻百科主站的。

求闻百科欢迎上传自由版权图片,包括版权过期的公有领域图片和您自己拍摄的图片。因技术原因,暂不开放视频上传。

有一部分在维基共享资源上会被删除的图片,是可以上传到求闻百科的。比如说,按照维基共享资源的规定,1970年中国(含港澳台)的发表图片,无法上传,因为这张图片尽管在中国版权保护期已满50年,处于公有领域,但是在美国仍然受版权保护。(实际上,按照维基共享资源的要求,所有1946年之后中国发表的图片,都因为其版权在美国仍未过期,而无法上传。)再比如说,一些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建筑物等,只要按照中国版权法的规定,属于“全景自由”,就可以上传求闻百科,但在维基上则需要考虑该作品在其起源国的“全景自由”状态,而不能上传。这两类图片均可以上传至求闻百科。

1946年之后中国(含港澳台)发表的图片,因为美国版权法的规定,而不能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是一个十分让人遗憾的问题。基金会作为年入逾1亿美元的组织,只需要承担不太大的法律风险,就能容许这些图片上传,但基金会却偏偏不愿意承担。这也是我们在求闻百科着重这类图片的整理、上传的原因。我们在这方面的目标是,提供一个在维基共享资源外的自由版权多媒体库。

有关在求闻百科上多媒体文件的版权要求,请移步帮助:媒体文件著作权指南

求闻百科欢迎您的加入。在此重申:我们尊重任何用户选择一稿两投或主动退出《WMF规定》的权利。

十六、《WMF规定》适用于其本身吗?

《WMF规定》采用CC0协议,不适用于其本身。本《解释》也采用CC0协议,不适用《WMF规定》。这是为了防止因为我们的规定而无法在维基媒体计划上讨论《WMF规定》实施所做的。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讨论《WMF规定》本身就可能违反“OA2021”,这就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了。

十七、我发现求闻百科的某条目未提供署名,我应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部分维基百科条目的内容、编者用户名等方面,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因此求闻百科无法提供。

如果您确信您发现的条目不属于此种情况,我们代表求闻百科全体社区成员对这种情况深表歉意。您可以自行注册求闻百科账号,来补全有关署名。您也可以按照求闻百科的侵权投诉渠道来发函要求撤下内容。


公布日期: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