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松(1907年12月7日[1]—2000年7月5日),宜兰厅罗东人,台湾文人、律师。
生平
日占时期
陈逸松出身宜兰望族,祖父陈辉煌是与吴沙齐名的宜兰开垦之祖。1920年罗东公学校毕业,十三岁时留学日本,1925年日本冈山二中毕业,1928年冈山第六高等学校毕业,1931年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政治学科毕业,并获文官高等试验司法科合格,成为合格的辩护士(律师)。求学时期曾响应林献堂、蔡培火倡导的议会请愿运动,组织台湾同学会,并担任会长。1933年返台,并于台北大稻埕开设律师事务所。1935年台湾总督府举行第一届市会及街庄协议会员选举,以第四高票当选台北市民选议员,时值日本推展“皇民化运动”,他为维护台湾人的传统文化,坚拒日本更改名字的要求。在厦门汉中路开设“陈逸松法律事务所”,是当时厦门唯一的台湾人辩护士。1941年任台北辩护士会副会长。
战后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派军队接收台湾。陈逸松因与军统局少将陈达元是福建漳浦宗亲,陈达元派遣军统的台湾义勇队副队长张士德接触陈逸松,因此在军统局支持下[2],组织三民主义青年团台湾区团部,任台北分团筹备处干事兼主任,维持台湾安定、保护国家财产安全。1946年,陈逸松与苏新等人合组台湾政治经济研究会,并创办了战后第一份白话文杂志《政经报》;同年,与林献堂、丘念台等人合组台湾光复致敬团至南京,晋见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为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之一,应李万居之邀起草〈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组织大纲〉,在处委会与蒋渭川有领导权之争。被陈仪列入首谋名单,受到通缉;陈逸松在时任台湾警备总司令部调查室主任陈达元的协助下,藏匿于军统局台湾站站长林顶立家中。在此事件后,曾任考试院考试委员、中央银行常务董事、厚生橡胶董事长等职务。
1964年,陈逸松与周百炼、高玉树竞选台北市市长失利,开始与中国国民党渐行渐远。
1964年台北市市长选举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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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次 | 候选人 | 政党 | 得票数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1 | 高玉树 | 无党籍 | 197,838 | 53.10% | |
2 | 周百炼 | 中国国民党 | 176,117 | 47.27% | |
3 | 李建生 | 无党籍 | 561 | 0.15% | |
4 | 陈逸松 | 无党籍 | 3,322 | 0.89% | |
5 | 李鉎源 | 无党籍 | 761 | 0.20% | |
选举人数 | 516,761 | ||||
投票数 | 379,538 | ||||
有效票 | 372,599 | ||||
无效票 | 6,939 | ||||
领取未投票 | 50 | ||||
投票率 | 73.46% | ||||
资料来源:《台北市志·卷三·政制志选举篇》,黄振超,1987年,页259 |
1970年,因台北发生美国银行爆炸案,遭到台湾当局法务部门调查局的审讯,自此家中常被搜索,并遭到限制出境。后因邱永汉说项解除限制出境,以参加女儿婚礼为由离开台湾,至美国定居。陈逸松途经日本时,经当地侨领,写了建议书,送给周恩来。周恩来派人带话,请他赴中国大陆访问。
1973年4月,由美国至北京,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台湾省代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等职位。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定。
1983年,离开中国,回到美国定居,但仍担任了两届政协常委,在法律及对台政策上提供建言。著有《陈逸松回忆录》。
家族
陈逸松共二房妻室。正室颜缇,出身基隆颜家,为颜云年三女。长子志青,次子景仁,三子希宽,长女映雪,次女婉婵,三女星吟。
二房林玲玉生有四女,长女文惠,次女绮红,三女云端,四女雪梨。
家族中,个人的政治立场各异。大房三子陈希宽为“台湾独立运动”支持者,1971年曾任“台独联盟”副主席。大房长女陈映雪于1960年嫁给吴成文。二房长女陈文惠嫁给黄维幸。二房三女为民进党立委林浊水前妻。
陈氏家族为宜兰地区的大地主,在政治上与国民党关系密切;家族中的著名地方政治人物有陈进东(前宜兰县长)与陈进富(前宜兰县议会议长),皆为陈逸松之堂兄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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