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海燕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虞海燕(1961年7月),男,浙江义乌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系炼钢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及兰州市委书记等职。

历任酒泉钢铁炼钢厂副厂长、厂长,酒泉钢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处处长,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共天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2011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5月当选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2012年10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3]。2016年11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4]

落马与受审

2017年1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虞海燕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5]。 虞海燕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甘肃省落马的第二位省部级干部,也是连续第二任落马的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前一位是陆武成。2017年6月4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6]

2018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虞海燕受贿一案。指控1998年至2016年,虞海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7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虞海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虞海燕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7]

2019年1月,中纪委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文称虞海燕在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从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调入一批干部,形成了一个政治小圈子,被戏称为“酒钢号”[8]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咸 辉
甘肃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16年11月-2017年1月
继任:
黄 强
新头衔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4年12月-2007年6月
继任:
马艾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赵 春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7年11月-2008年4月
继任:
张景辉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陆武成
中国共产党兰州市委员会书记
2012年10月-2016年11月
继任:
李荣灿
前任:
赵 春
中国共产党天水市委员会书记
2007年6月-2008年2月
继任:
张景辉
商界职务
前任:
马鸿烈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8年2月-2011年7月
继任:
冯 杰
前任:
臧秋华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8年11月-2010年9月
继任:
魏志斌
前任:
马鸿烈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2年12月-2004年12月
继任:
臧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