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刑部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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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
字号 | 字廷仪,谥康敏 |
出生 | 宣德十年(1435年) |
逝世 | 弘治十六年(1503年) |
亲属 | |
曾孙 白若圭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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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昂(1435年—1503年),字廷仪,谥康敏。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明朝刑部尚书,同进士出身。
生平
景泰七年举人,天顺元年(1457年),登进士,任礼科给事中,以平定刘通叛乱有功,升兵部侍郎,此后调户部侍郎,巡江治河,颇有政绩。为都御史。弘治六年(1493年),改刑部尚书。弘治十三年(1500年),致仕。
家族
武进白氏为科举家族,从明初白瑜、白珂起,络绎不绝。白瑜,永乐元年进士,任钧州判官,福建市舶司正提举。白珂,宣德十年举人,任湖广大冶县教谕。白昂为白珂之子[1]。
参考文献
- ↑ 《论明朝常州白氏家族的特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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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彭韶 |
明朝刑部尚书 1493年-1500年 |
继任: 闵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