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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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
大明 太子太保工部尚书
籍贯浙江乌程县
字号字时良,号印川
出生正德十六年(1521年4月23日)
浙江乌程县
逝世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4月12日)
浙江乌程县
亲属
父潘夔,母闵氏(闵珪之女)
潘仲骖
出身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宸断大工录》
  • 《两河管见》
  • 《河防一览》
  • 《留余堂集》等

潘季驯(1521年4月23日—1595年4月12日),时良印川浙江乌程县槐溪村[注 1](今湖州吴兴环渚街道常溪村)人。明朝官员,水利专家。曾四次治理黄河

生平

潘季驯父名潘夔,母闵氏,为刑部尚书闵珪之女,亦有研究者认为是闵氏是闵珪的孙女,闵珪次子闵闻的次女[1]。潘季驯有三个兄长潘伯骧、潘仲骖、潘叔骏。

自幼聪慧,七岁能写文章,补博士弟子[2]。为归安县学贡生[3]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中进士[4]。初授九江推官,后升御史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少卿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次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不久因丁忧去职。隆庆四年(1570年)河决邳州睢宁,起故官,再任总河,塞决口。次年报河工成,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去。万历四年(1577年)夏再起官,巡抚江西。次年召为刑部右侍郎万历六年(1579年)夏,以右都御史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九月兴两河大工,次年工竣,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万历八年(1581年)春,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十一年(1584年)正月,改刑部尚书

张居正身后被抄家,长子张敬修自缢死,全家饿死十余口。潘季驯看不下去,上疏明神宗说,“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皇帝看了不高兴。后被御史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5]有官员为他鸣不平。万历十三年(1586年)夏四月,天遇大旱,御史蔡系周上疏谓:“古者朝有权臣,狱有冤囚则旱。今李植以至尊胁廷臣,专权之渐也。且御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实由于此。”在家乡筑有潘公桥万历十六年(1589年)黄河大患,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复官右都御史,总督河道,万历十九年(1592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右都御史。次年,以病辞休。归后三年卒,葬于今湖州八里店镇三墩村曹家墩。

治河

潘季驯四次治河,习知地形险易,成绩显著。他主张综合治理黄河下游。认为黄河运河相通,治理了黄河也就保护了运河,黄河淮河相汇,治淮也就是治黄,既不能离开治黄谈保运,也不能抛开治淮谈治黄。他指出,黄河下游善徙的主要原因,在于水漫沙壅。因此治理上应筑堤束水,借水刷沙。由于黄河挟带大量泥沙,有“急则沙随水流,缓则水漫沙停”的特点,因此要使水流湍急,必须束水归漕。他主持修筑的堤防,包括“束水归漕”的缕堤,缕堤外的遥堤,以及二堤之间的格堤(横堤),三堤构成拦阻洪水的三道防线。隆万之际,黄河和淮河,经他治理后,“两河归正,沙刷水深,海口大辟”,使黄、淮、运河保持了多年的稳定。

著作

著作有《宸断大工录》、《两河管见》、《河防一览》、《留余堂集》等。

备注

  1. 古称槐溪,因村周多槐树而名。东晋后易名汇沮,取溪水会合之意。宋时出潘孝子舍命救父,因事迹感人而被朝廷诏旌纯孝里。2002年外溪与西邻常田圩合并,更名为常溪村。

注释

  1. 张银龙. 《潘季驯非闵珪外孙考论》. 西江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广西梧州市文联). 2012, (2012年21期). ISSN 1003-2819 (简体中文). 
  2. 夏燮:《明通鉴》第五册,嘉靖三年条
  3. 万历本《湖州府志》
  4. 王世贞:《凤洲杂编》科目条,《丛书集成初编》第二八一一册
  5. (明)李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