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法学硕士 (L.L.M / M.L)是一个法学专研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偏重学术,并不一定是成为律师的前提。要成为一名律师,在欧美国家需要取得法学学士LLB学位,在美国和加拿大需要取得法律博士Juris Doctor(学士后法律系)学位。只有部分州在美国允许当地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者也可通过当地司法考试后成为律师,不过像是弗洛里达州则不允许非法律博士学历持有者在当地执法 [1]

地区视角

美国

在美国,法学硕士(LL.M.,全称 Legum Magister)一般是综合性的,给没有接触过美国法律的外国人提供一个学习美国法律的机会,一般只有一年学习的时间;少部分学校会开设研究型的法学硕士,分不同领域。此两种法学硕士都不需要LSAT成绩。一般在美国读完法学硕士学位的人很难在美国找到工作。[2][3][4] 不过在美国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后,可以参加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少部分州(亚利桑那佛罗里达佐治亚新泽西北卡罗莱纳)只允许法律博士学位的取得者参加考试。[5]

中国大陆

在中国大陆,法学硕士是给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的人读的研究型学位,一般有导师,分专业。同时有模仿美国法律博士学位所设立的法律硕士学位。[6]

香港

香港部分大学也提供法学硕士学位(LL.M),但无法直接在香港执业,因LL.M的毕业生并不符合法学专业证书的申请条件,而拥有法学专业证书则是拥有执业资格的必需条件。

台湾地区

台湾学校颁授此学位的有法律学院研究所、财经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海洋法律研究所等。均视为有法学基础,又有学术的学位。学士后法律学系(需经过大学毕业,修得法学相关学分。)则颁发法律系学士之证书。

  • 其他系所颁发之法学硕士则不具备司法特考资格。如国发所、东亚所等。
  • 其他系所颁发之法学硕士因不以法律为主要研究,不得混为一谈、一概而论。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