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 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由江北厅改置。
- 民国24年6月全川划为18个行政督察区,江北县隶于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永川县永昌镇。
- 1949年11月30日,属巴县专区辖,12月20日专署移驻璧山县,更名璧山专区,仍辖江北县。
- 1951年4月20日,专署移驻江津县,更名江津专区,仍辖江北县,驻水土坨。
- 1952年,划归重庆直辖市[1]。
- 1953年,江北县划归四川省江津专区[2]。
- 1965年11月19日,江北县人民委员会驻地由水土镇迁至两路公社[3]。
- 1977年9月24日,江津地区的江北县划归重庆市[4]。
- 1994年12月17日,撤销江北县、巴县,设立渝北区、巴南区[5]。
注释
- ↑ 四川省的北碚市及綦江、长寿、江北3县划归重庆市直辖。1952年9月27日西南军政委员会【会民令字第0033号】命令,1953年1月16日内政部【内民字第32号】批复
- ↑ 重庆市的巴县、綦江县、江北县划归四川省江津专区;长寿县划归四川省涪陵专区。1953年1月16日内务部【内民字第32号】批准
- ↑ 江北县人民委员会驻地由水土镇迁至两路公社。1965年11月19日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 ↑ ★1977年9月24日国务院【国发104号】批复:江津地区的江北县划归重庆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94年). 中国政府网. 2007-03-23.
撤销江北县、巴县,设立重庆市渝北区、巴南区。(国务院1994年12月17日批复国函[1994]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