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忠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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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武人政权掌权者 (1196年—1219年) | |||||||||||
前任:李义旼(武人政权) 继任:崔怡 | |||||||||||
壁上三韩三重大匡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将军上柱国判兵部御史台事太子太师 | |||||||||||
国家 | 高丽国 | ||||||||||
政权 | 崔氏政权 | ||||||||||
姓名 | 崔忠献 | ||||||||||
位阶 | 从四品 | ||||||||||
封爵 | 晋康侯 | ||||||||||
本贯 | 牛峰崔氏 | ||||||||||
初名 | 崔鸾 | ||||||||||
出生 | 1149年 高丽 | ||||||||||
逝世 | 1219年 高丽开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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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毅宗时代:良酝令 明宗四年:别抄都令 → 摄将军 明宗二十七年:左承宣寻知御史台事 明宗二十八年:赐忠诚佐理功臣号 神宗元年:靖国功臣三韩大匡大中大夫上将军柱国 → 加知奏事知御史台事 神宗二年:兵部尚书知吏部事 → 加开府仪同三司 神宗三年:加三重大匡守太尉上柱国 神宗四年:枢密使吏兵部尚书御史大夫 → 加太傅叅知政事吏兵部尚书判御史台事 神宗六年:中书侍郎平章事吏部尚书太子少师 熙宗元年:进壁上三韩三重大匡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师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将军上柱国判兵部御史台事太子太师(熙宗尊称之为恩门相国) → 授特进𬣙谋逸德安社济世功臣门下侍中晋康郡开国侯 熙宗二年:受封晋康侯,置兴宁府、教定都监 康宗元年:改兴宁府为晋康府,赐文经武纬向理措安功臣号 康宗五年:年满七十,康宗赐几杖令出视事 康宗六年:受赐姓王 → 告老致政,奉还几杖、请还赐姓 |
崔忠献 | |
谚文 | 최충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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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崔忠献 |
文观部式 | Choe Chung-heon |
马-赖式 | Ch'oe Ch'ung-hŏn |
崔忠献(1149年—1219年),朝鲜半岛高丽王朝中叶时期的权臣,武人出身。在崔忠献的年青时期,高丽王朝已开始了武臣专政的局面,而他本人则自1196年起,成功控制了整个高丽朝廷,一直至到去世,掌权长达二十多年,他的子孙继承权力,展开了朝鲜半岛史上的“崔氏政权”的统治。崔忠献以专横作风进行管治,但同时又改良政制,革除原有的时弊,对整个高丽朝廷的影响重大。
出身及早年功业
出身
崔忠献在早年时候,便成为军人,为国平乱而逐步晋升。据《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的记载,崔忠献初名鸾,牛峰人,家庭具有军事背景,父亲崔元浩就担任上将军一职。而早年时候的崔忠献,便凭籍父荫,补任“良酝令”一职。[1]
参与平乱及擢升
崔忠献年青时,高丽正出现武人频起夺权的动荡现象。在高丽明宗四年(1174年),担任西京留守的赵位宠起兵,反抗当时操纵朝政的郑仲夫、李义方等武人。崔忠献参与了平定赵位宠的战事,获得元帅奇卓诚的赏识,后来迁任“摄将军”。[1]
夺取权力
高丽明宗二十六年(1196年),崔忠献把握机会,诛灭操控大权的武臣李义旼,并借此一声威诛杀一批朝臣,废立君主,确立了崔氏的统治地位。
诛杀权臣李义旼
高丽明宗二十六年(1196年),崔忠献弟弟崔忠粹因其所养的鹁鸽被李义旼儿子李至荣所强夺,深感不满,更几乎被李至荣所捕。崔忠粹便向崔忠献说李义旼父子数人“实为国贼”,必需铲除。经过弟弟的坚决劝说后,崔忠献便决定行事。
崔忠献于是纠合亲人朴晋材、卢硕等,在李义旼出入的别墅埋伏,成功将之击杀,继而在开京市集中枭首示众。高丽朝野人士,看到此一突如其来的事变,都不知所措,因而“观者惊噪,声振都下”。[1]
诛杀朝臣及废立君主
- 夺权初期的杀戮及废君:崔忠献诛杀李义旼不久,便进一步扩大打击对像,先是重诛李义旼三族,继而大杀朝臣。次年(高丽明宗二十七年,1197年),崔忠献废高丽明宗,擅自改立明宗弟晫(初名旼)为新王。经过这样的君主改易,崔忠献权势就更为巩固,并获得“靖国功臣三韩大匡大中大夫上将军柱国”的头衔,[2]成为高丽朝廷中的大权臣。
- 掌权时期的诛杀异己及废立:1204年,神宗死后,由熙宗王韺继位,但仍受崔忠献牵制,因而引起拥护王室的朝臣王涛明等,联络僧兵企图伏击崔忠献,但计谋败露,被忠献所收拾。之后,崔忠献废熙宗,立明宗儿子康宗王祦(1211年)。不久,康宗去世,便由高宗继任(1213年)。[3]综观这一段时期,王室是任凭崔忠献摆布的。
- “三韩以来人臣之家所未有”的威势:透过一系列的夺权及废立行动后,崔忠献得到极高的权势。如高丽熙宗二年(1205年),崔忠献获封为晋康侯后,曾在一次在招呼诸侯的夜宴中,“诸王因奏留,使副其帐具,花果、丝竹、声伎之盛,自三韩以来,人臣之家所未有也。”而他的日常活动,亦甚具排场,“出入宫禁,便服张盖,侍从门客,殆三千人。”[4]到高丽高宗六年,崔忠献更获赐姓王氏。[5]
崔忠献的统治措施及手段
确立独裁权力制度
- 私人军队“都房”制度:除了透过接连不断的宫廷兵变来稳定权势外,崔忠献又引入了新制度来巩固自身权益,这就是设置私人军队──“都房”。“都房”以“班”为单位组成,轮流守卫崔忠献的私宅及护卫他的出入,具有相当庞大的规模。
- 而要供养这支私人军队,据学者朱立熙所说,主要是靠着崔氏拥有广大的土地,从中得到的租税与贡品,便是财富的泉源,庞大到足以应付其族人、党羽及官吏的薪俸所需。
- 朱立熙认为,崔忠献之所以能把权力留传四代之久,靠的就是“都房”,因为当时武人间的倾轧异常激烈,所以崔忠献有必要成立这支私人军队来自保。[6]
- 另设官府:1205年,高丽熙宗即位后的次年,崔忠献就获晋封为晋康侯,并且另设官府,称为“兴宁府”,自行配置属下。于是,高丽朝廷的朝政便完全归于崔忠献所掌握,国王只能仅保虚位,成为傀儡君主。[4][7]
改革时弊
崔忠献刚刚诛杀权臣李义旼,夺得权力后,便与弟弟崔忠粹一同向高丽明宗上奏了十个事项,要求改革当时的一些时弊,其中可归纳成这样:
- 公允分配土地:崔忠献认为,朝廷应该对臣民“量宜除授先王制土田”,按照实际情况颁发土地;此外,由于有势力人士的贪婪而“夺公私田兼有之”,占有大片土地,造成“邦赋削而军士缺”,朝廷无法根据田丁数字来收税征兵,因而要求能把这些被占的田地交还原有者。
- 澄清吏治:崔忠献发现,一些官员“惟利之从”,甚至向人民“争征田租”。而地方官员又“应察不察”,并从中作出舞弊营私。有鉴于此,崔忠献意欲改变地方官制的现状,加强对官员的审核,“能者擢之,否者惩之”。
- 倡导节俭:崔忠献认为当时朝臣们的生活“并不节俭”,住所、衣裳都过多修饰,令风俗败坏。因此要求国王“具训于百僚,禁华侈,尚俭啬”。
- 整顿佛教徒:当时的“浮图”,都获国王准许随便出入王宫,“以事干秽圣德”,又擅自“营立佛宇”,在崔忠献眼中,这些行径都不太妥当,于是意图令他们“不迹于宫”,多余的佛宇“削去勿留”。
- 善选谏诤官员:崔忠献认为当时负责进谏的官员,都“以苟合为心”,未能指出国君施政的毛病。所以就要求国王选择合适人选,“使直言在庭。”[8]
诛杀亲属
- 诛杀弟弟崔忠粹:高丽神宗即位后不久,崔忠粹欲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太子渊[9],并妄图先将当时的太子妃逐出,但崔忠献认为此举对王室及对太子妃都不太合适,劝谕崔忠粹:“以女配东宫(太子),得无讥乎?况夫妇之闲,恩义有素,太子配耦有年,一朝离之,于人情何?”力陈崔忠粹的做法不合情理。但崔忠粹并不接受,甚而因不堪母亲的规劝而“以手推之仆地”。崔忠献对崔忠粹忍无可忍,在得到亲族们的支持后,预备迎战崔忠粹;崔忠粹的部下亦转投崔忠献阵营。而他本人在逃走时,被崔忠献追兵杀害;最后,崔忠献将弟弟“收葬之”。[10]
- 流放姨甥朴晋材:朴晋材手下有一批勇悍之士,但获授官职的却不多,朴晋材对此怀恨在心,甚至图谋除去崔忠献,崔忠献亦感到朴晋材即将叛乱,便在捉拿朴晋材后“断其脚筋”,然后流放。朴晋材不久被毒死,而他手下的“勇悍者”亦被流放海岛。事件发生在高丽熙宗三年(1207年)。[4]
平定各地动乱
在崔忠献执政时,还有有两股势力随时起事,造成动乱,影响崔忠献的统治。一是佛教寺院的势力,另一则是民起义。
- 佛教寺院的势力:崔忠献执政期间,便有数次多达数千名的武装僧侣涌入开京,以图推翻崔忠献。崔忠献便迫令佛教住持──特别是那些已入佛门而没有合法身份的王子离开开京,并使用庞大兵力屠杀武装僧侣。[11]
- 民起义:对于民起义,崔忠献先采用武力平定,然后加以安抚政策。对于一些领袖人物,他授以官衔,释放部分贱民,把他们原本所属的“部曲”、“乡”或强制劳动区,合并入常规的县制。崔忠献的各种做法,把民的起义平息下去。[11]
失误政策及过失
崔忠献的施政,亦曾有一些严重的失误:
- 对边防疏忽松懈:《高丽史》记载,崔忠献曾自负地形容自己治下的高丽正是“国富兵强”,所以当边境有急报传来,崔忠献就怒骂:“何以小事烦驿骑,惊朝廷?”对于崔忠献的轻率态度,边将只能采取“必待敌兵陷两三城,然后乃可飞报”的消极态度。高丽高宗三年(1216年),高丽边境就曾一度被契丹遗族入寇,弄致“京城无备,人情恟惧”,高丽好不容易才将契丹兵击退。[12]
- “占夺公私民田”:崔忠献曾占夺公私的田地,到崔怡(即崔瑀)掌权时才归还原主。[13]
- “授人爵,视赂多少”:崔忠献对于授爵,即使有功,都是看对方向他行贿多少。例如高丽高宗六年(1219年),赵冲及孙永等击退契丹兵有功,但崔忠献主持论功行赏时,却“有功者无赏,人多怨之”。孙永与一些有功将士因在酒后埋怨说:“顷与契丹战有功,以无赂不得官”,给崔忠献闻悉而被斩,跟他遭遇同一命运的,竟达百余人。到崔怡时代,才对这种失误进行整顿。[14]
去世及权力过渡
去世
高丽高宗六年(1219年),崔忠献去世,享年七十一岁。即将去世时,崔忠献还是着重奢华,召集乐工数十,全日奏乐,“至夜,三鼓乐未阕,果死”。死后,高宗赠其“特进金紫光禄大夫、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中书令、上柱国、上将军、判御史台事”,食邑一万户,食实封二千户,封晋康公,谥景成。其丧礼亦甚为盛大,“百官缟素,会葬,秘器、羽葆、鼓吹、旗常拟于王者。”[5]
儿子崔怡接掌权力
据《高丽史‧叛逆列传‧崔怡列传》的记载,崔忠献身患重疾,即将离世时,便预料身后可能有人作反生事,便叮嘱儿子崔怡(即崔瑀)切勿前来看望。果然,崔忠献手下的几位将领崔俊文、池允深、柳松节、金德明等,密谋铲除崔怡,便不断促请崔怡到病重的崔忠献家中看望,以图有所行动。崔怡遵照父亲叮嘱,没有上当。后来金德明反悔,把阴谋告诉崔怡,让崔怡作好准备,而崔俊文、池允深仍不知就里,亲自上门找崔怡,欺骗他“公(崔忠献)疾革,宜速往候”,崔怡见势即捉拿二人,进行惩处,平息了这次危机。到崔忠献死后,崔怡便积极收买人心,革除崔忠献在世时的弊病,稳定了统治权。[13]
其后,崔怡在自己的私宅里设立“政房”,令权力更加稳固,崔忠献所开创的“崔氏政权”便得以延绵下去。[6]
家庭
- 父亲:崔元浩[1]
- 弟:崔忠粹[1]
- 甥:朴晋材[1]
- 妻:宋氏[5]
- 妻:绥成宅主任氏,本是将军孙洪胤妻,崔忠献“杀洪胤,闻其美,私之”[15]
- 妻:静和宅主王道人,高丽康宗庶女[15]
- 妾:紫云仙,本是李义旼之子、将军李至荣之妾,李至荣死后,崔忠献纳为妾
- 婢:桐花,“貌美,里人多通,忠献亦私之”,后来忠献知道桐花喜欢贡生崔俊文后,便把俊文留在她身边,加以宠任。[13]
- 子:崔怡(原名崔瑀),宋氏所生。[5]
- 子:崔珦,宋氏所生。[5]
- 子:崔珹,任氏所生[5]
- 子:崔球,王氏所生[5]
评价
- 朝鲜王朝时期史官以封建秩序的角度,认为崔忠献的所作所为,对王室极为不利,如《高丽史‧明宗世家》“史臣赞曰:‘崔忠献乘衅以起,而王反见放逐,子孙不保,自是权臣相继执命,王室之不亡,若缀旒者几百年,呜呼痛哉!’”[16]在《熙宗世家》里又批评当时是主弱臣强的时代:“是时忠献执国命已有年矣,广植党与,专擅威福,熙宗虽欲有为,何以哉!”[17]
- 近代韩国学者李丙焘认为崔忠献功大于过:“计忠献一生之中,凡立四王(神宗、熙宗、康宗、高宗)、废二主(明宗、熙宗),其威权世袭至其子(瑀),与孙(沆)与曾孙(竩),三代。不过,忠献还是一个富于义气,廉耻与有度量的英雄,曾因痛恶其弟(忠粹)之不义、不孝与不睦,而将其杀害。对于政治、经济的改善与正肃纲纪方面,亦有不少建树。”[18]此外,李丙焘提到崔忠献以武人身份掌权,达到了另一种更重要的效果,就是“蒙古之入寇,即在崔氏执政时代中,其得以长期抵抗蒙古,实系有坚强武力政权存在之故。”[19]
- 台湾学者简江作认为,崔忠献稳定了武人倾轧权力的乱象,“在武人政权树立之后由于相互争夺政权,加诸民、贱民的反抗,终导致社会的混乱。崔忠献顺利地抚平这混乱的局面,而成功地建立了独裁政权。”[20]
注释
- ↑ 1.0 1.1 1.2 1.3 1.4 1.5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1页。
-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5页。
- ↑ 林泰辅《朝鲜通史》,中译本,37-38页。
- ↑ 4.0 4.1 4.2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9页。
- ↑ 5.0 5.1 5.2 5.3 5.4 5.5 5.6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3页。
- ↑ 6.0 6.1 朱立熙《韩国史:悲剧的循环与宿命》,80页。
- ↑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13-214页。
-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2-323页。崔忠献向高丽明宗上书的“十事”,原文如下:
“
伏见贼臣义旼性騺忍,慢上陵下,谋摇神器,祸熖炽然,民不聊生,臣等赖陛下威灵,一举荡灭。愿陛下革旧图新,一遵太祖正法,光启中兴,谨条十事以奏:- 昔祖圣统一三韩,卜神京于松岳郡,于明堂位作宫阙,为子孙君王万世所御。顷者,宫室灾,又从而新之,一何壮丽,而信拘忌之说,欠违临御,安知有负于阴阳耶?惟陛下以吉日入御,承天永命。
- 本朝官制,计以禄数,比乃差舛,两府及庶位,闲有剩置,廪禄不足,为弊甚钜。惟陛下准古减省,量宜除授先王制土田,除公田外,其赐臣民各有差。
- 在位者贪鄙,夺公私田兼有之,一家膏沃,弥州跨郡,使邦赋削而军士缺。惟陛下敕有司会验公文,凡所见夺,悉以还本。
- 公私租赋,皆由民出,民苟困竭,顾安所取足,吏或不良,惟利之从,动辄侵损,又势家奴皂,争征田租,民皆嗷然愁痛。惟陛下择良能以补外寄,毋令势家破民产。
- 国家分遣使统两界,察五道,欲吏奸抑,民瘼沮而已。今诸道使等,应察不察,但诛求以供进为名,劳邮以输,或充私费,惟陛下禁诸道使供进专以核问为职。
- 今一二浮图,山人也,常俳徊王宫,而入卧内,陛下惑佛,每优容之。俘图者,既冒宠,屡以事干秽圣德,而陛下敕内臣勾当三宝,以谷取息,于民其弊不细。惟陛下斥群髡,使不迹于宫,毋得息谷。
- 比闻郡国吏多逞贪,廉耻道息,诸道使置不问焉。设有仁而清者,亦不之知,使其恶肆而清无益,柰戒劝何?惟陛下敕两界都统、五边按察使,按吏能否,具以状,闻能者擢之,否者惩之。
- 今之廷臣,并不节俭,修第宅,理服玩,饰以珍宝而夸异之,风俗伤败,亡无日矣。惟陛下具训于百僚,禁华侈,尚俭啬。
- 在祖圣代,必以山川顺逆,创浮图祠,随地以安,后代将相群臣无赖,僧尼等无问山川吉凶,营立佛宇,名为愿堂,损伤地脉,灾变屡作,惟陛下使阴阳官检讨,凡裨补外,辄削去勿留,无为后人观望。
- 省台之臣,主言事,故上或不逮,则有敢谏,虽干𫓧逆鼎,所甘心焉。今皆媕婀低昂,以苟合为心,惟陛下择其人,而后使直言在庭,临事或折。
” -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
-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25-326页。
- ↑ 11.0 11.1 李基白《韩国史新论》,150页。
-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1-333页。
- ↑ 13.0 13.1 13.2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怡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4页。
- ↑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及《崔怡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3-334页。
- ↑ 15.0 15.1 郑麟趾《高丽史‧叛逆列传‧崔忠献列传》(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2册),331页。
- ↑ 郑麟趾《高丽史‧明宗世家》(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428页。
- ↑ 郑麟趾《高丽史‧熙宗世家》(收录于齐鲁书社出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441页。
- ↑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14页。
- ↑ 李丙焘《韩国史大观》,中译本,206页。
- ↑ 简江作《韩国历史》,212页。
参考文献
- 郑麟趾. 《高丽史》(收录于《四库全书存目叢书‧史部》第159-第162册. 济南: 齐鲁书社(1996)ISBN 7533305353 (中文).
- 李丙焘. 《韩国史大观》. 许宇成译. 台北: 正中书局(1999)ISBN 9570905263 (中文).
- 李基白. 《韩国史新论》. 励帆译. 北京: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4)ISBN 7801051505 (中文).
- 简江作. 《韩国历史》. 台北: 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8)ISBN 9571116769 (中文).
- 朱立熙. 《韩国史:悲剧的循环与宿命》. 台北: 三民书局(2003)ISBN 9571438464 (中文).
- 林泰辅. 《朝鲜通史》. 陈清泉译. 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 (中文).
参见
无 原因:高丽熙宗封之 |
高丽晋康侯 1205年-1219年 |
继任者: 子崔怡 |
前任者: 李义旼 |
武人政权掌权者 1197年-1219年 | |
无 原因:兴宁府设立 |
崔氏政权掌权者 1205年-121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