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日耳曼昂莱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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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日耳曼昂莱条约
协约国集团与奥地利和平条约
奥地利总理卡尔·伦纳在签字仪式上发言
签署日1919年9月10日
地点法国巴黎圣日耳曼昂莱城堡
生效日1920年7月16日
生效条件受协约国及奥地利批准
缔约方
保存处法国政府
语言法语, 英语, 意大利语


圣日耳曼昂莱条约》(法语:Traité de Saint-Germain-en-Laye、德语:Staatsvertrag von Saint-Germain-en-Laye),又称《圣日耳曼条约》(法语:Traité de Saint-Germain、德语:Vertrag von Saint-Germain),是指在1919年9月10日,也即一战结束之后,作为奥匈帝国主体之一的奥地利协约国集团在法国巴黎圣日耳曼昂莱城堡签订的终战条约。该和约是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一部分。

该条约规定了奥地利本部(外莱塔尼亚)将分出一个新民族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同时将部分领土让与意大利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与斯洛文尼亚人王国,并将天津奥租界归还中国。同时,该条约还规定奥地利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其独立性(即不允许与德国再有任何外交关系),还要求奥地利只能保持三万的义务军部队。

该条约导致新兴的奥地利失去了大量领土及资源,打破了经济格局,同时影响了现有领地的稳定甚至团结(以至于出现1919年福拉尔贝格州公投加入瑞士未遂的情况)。该条约也促进了奥地利的德意志民族主义,从而为德奥合并埋下了种子。